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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屬國有企業市場化銀行 債權轉股權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河南省政府網站 作者:省政府辦公廳 發布時間:2017-03-02 09:55 點擊量:6786

豫政辦 〔2017〕3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屬國有企業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推進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1日

河南省屬國有企業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推進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打好國有企業改革攻堅戰,降低國有企業杠桿率,扎實推進我省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以下簡稱債轉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適用范圍

  根據國務院市場化債轉股有關精神,重點推進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省屬非工業企業積極參與市場化債轉股。支持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結合自身情況,自主選擇目標企業,積極實施市場化債轉股。

  (二)總體要求

  遵循法治化原則、按照市場化方式加快推進債轉股。

  1.堅持市場運作。建立債轉股的對象企業市場化選擇、價格市場化定價、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退出等長效機制。各級政府不強制企業、銀行及其他機構參與債轉股。

  2.堅持依法合規。健全審慎監管規則,確保銀行轉股債權潔凈轉讓、真實出售,有效實現風險隔離,防止企業風險向金融機構轉移。防范道德風險,打擊逃廢債行為,防止應由市場主體承擔的責任轉嫁給政府或其他相關主體。政府不承擔債轉股兜底擔保責任。

  3.堅持協同推進。開展市場化債轉股要與深化企業改革、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化解過剩產能和企業兼并重組等工作有機結合、協同推進。債轉股企業要同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激勵約束、提升管理水平和創新能力,為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二、建立協調推進機制

  成立市場化債轉股推進工作小組,由省政府金融辦總牽頭,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總召集人;省政府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監局、證監局為成員單位。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推進市場化債轉股工作。

  市場化債轉股推進工作小組下設兩個專項推進小組。第一專項推進小組由省政府國資委牽頭,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相關企業為成員單位,負責指導、協調、推進國有企業市場化債轉股工作,協調解決國有資產轉讓的評估、審批等方面問題。第二專項推進小組由河南銀監局牽頭,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各相關銀行業機構為成員單位,加強對銀行業機構的組織協調,妥善解決債轉股中債權選擇等問題。兩家牽頭單位要調配必要人員,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各相關企業和銀行業機構內部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市場化債轉股工作組織,確保工作高效對接,及時解決遇到的問題。

  三、加快推進已簽訂協議項目落地

  對建設銀行與我省安鋼集團、河南能源化工集團、平煤神馬集團已簽訂協議的350億元債轉股項目,省政府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工商局、河南銀監局、證監局和建設銀行、相關企業等要加強協調,加快推進,確保盡快實施。

  安鋼集團項目:設立安鋼集團產業轉型基金,目標投資金額約100億元,主要用于歸還銀行貸款等有息負債、項目建設等。一是加快推進一期項目實施。建設銀行、安鋼集團要密切配合,按照監管規定妥善做好債轉股方案報批、手續辦理等工作。河南證監局要加強指導,積極協調,爭取盡快完成相關審批工作。省政府國資委要加快有關事項審核進度,依法依規出具批復文件。二是抓緊做好二、三期項目實施的準備工作,與一期項目同步推進。

  河南能源化工集團項目:設立河南能源轉型發展基金,基金規模125億元,以“股+債”方式投資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團及其子公司,用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團及其子公司永煤控股償還有息負債。建設銀行、河南能源化工集團要密切配合,妥善做好債轉股方案報批、資產評估、手續辦理等工作。省發展改革委、工商局要做好作為債轉股實施機構的投資基金的登記和注冊工作。省政府國資委要指導企業做好履行內部決策程序、投資標的資產評估、股權協議轉讓等工作。

  平煤神馬集團項目:設立平煤神馬集團轉型發展基金,基金規模約為125億元,以“股+債”方式投資到平煤神馬集團及其子公司,主要用于股權投資、項目建設及歸還銀行貸款等有息負債。建設銀行、平煤神馬集團要密切配合,妥善做好債轉股方案報批、資產評估、手續辦理等工作。省發展改革委、工商局要做好作為債轉股實施機構的投資基金的登記和注冊工作。省政府國資委要指導企業做好履行內部決策程序、投資標的資產評估、股權協議轉讓等工作。

  四、積極拓展債轉股實施范圍

  擬于3月組織舉行市場化債轉股專項對接活動,組織有意向的其他省屬國有企業和市屬國有企業與銀行進行專項對接,由省政府金融辦負責牽頭組織。省政府國資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要了解企業意向,按照企業自愿的原則,組織有意向的企業參加。河南銀監局負責組織有市場化債轉股業務的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參加。

  五、強化債轉股政策支持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抓緊制定債轉股相關配套措施。省政府國資委要加強對債轉股項目涉及國有企業資產評估、股權轉讓、注冊資本變更、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等相關工作的培訓和督導,簡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省發展改革委、工商局要加大對相關基金設立的政策支持,開辟“綠色”通道。省發展改革委要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登記。省工商局要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注冊。

  稅務部門要積極落實市場化債轉股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債轉股企業按規定落實企業重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要對債轉股業務辦理的資產評估、審批、登記等環節減免相關政府性收費。對與省屬國有企業開展債轉股合作的相關金融機構給予適當獎勵,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政府金融辦、河南銀監局等單位制定。對與市屬國有企業開展債轉股合作的金融機構,由市級政府給予適當獎勵。

  各銀行業機構要加強與總行的匯報溝通,爭取在我省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業務,并按照總行授權做好相關準備,積極推動市場化債轉股工作。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探索新型不良資產處置手段,服務國有企業改革。

  六、發揮債委會作用

  河南銀監局要指導銀行業機構完善債委會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穩定對債轉股企業的金融支持,做好貸款續貸、債券續發工作,支持企業脫困發展。協調推動各銀行業機構有序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工作,妥善解決轉股債權選擇、后續債務處理等相關問題,支持國企改革和降低企業杠桿率,支持有較好發展前景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渡過難關。積極發揮債委會作用,探索多家銀行合作開展債轉股的模式。

  各省轄市可根據本方案,積極做好相關組織協調,加快推進所屬企業市場化債轉股工作。